FCPA的译名II

Monkey 发表于 2007-09-24 21:56:32

前几天谈了FCPA译名的问题,承蒙数位朋友关注和评注!从自谦为Beginner的朋友处得到启发,FCPA可用《反海外贿赂法》。“腐败”是种概念,“贿赂”和“贪污”等等是其下的属概念。根据FCPA的具体情况,实际上的确是剑指“贿赂”——美国公司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政府行贿从而破坏市场竞争的行为。

进一步检索查得谈及此法译名一篇题为《从朗讯到张恩照 反海外贿赂法撞击中国》的文章,其中提到:

FCPA译名之辩

  在朗讯自曝家丑,炒掉包括戚道协在内的四位中国高管之后,FCPA也为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熟识,但是FCPA翻译成汉语之后究竟叫什么,却至今未能取得一致。

  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译法: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美国海外腐败行为法和美国反海外贿赂法。几种叫法中,最主要的分歧存在于应译为“反腐败”还是“反贿赂”。

  “如果从英文直接翻译过来,那么毫无疑问,这个法案应该被翻译为《海外腐败行为法》”,社科院美国所的陈宝森在查阅了资料之后说。但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腐败是一个政治性的概念,贿赂才是一个商业的概念,这个法案被翻译为《反海外贿赂法》更为贴切,因为这个法案本身就是针对行贿方的、对美国公司和个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而不是针对受贿方,即外国政府官员的法律。“在美国,很少有腐败这种说法,因为腐败是一个政治含义很强的词语,公司和个人会尽量把自己的行为同政治行为区别开来,在所有正式的商业合同和文件上,都在开头很郑重地声明自己的行为同政治无关,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对美国法律颇有研究的梅律师说。但在中国现阶段民众对反腐败的呼声大过反商业贿赂的情况下,学者、媒体和公众都倾向于将这部法律称为反腐败法而不是反贿赂法。梅律师认为,从译名之辩中也可以看出双方思维方式的不同。

这段解释令我完全信服。感谢Beginner朋友及时指点!坦率说,我在写前一篇的时候想到的也是张恩照一案,但是却没有再勤快一步,结合FCPA做进一步检索。

另:美国司法部有关FCPA的的内容

致XX朋友,google每次查询后在网页上部会有关于关键词查得数量的提示,如图。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数量可能会有偏差,因为当你的查询关键词组包含类似of, and之类的常见词时,google会自动过滤,如此获得的检索结果其实是你输入的关键词组减去常见词之后的检索结果。这种情况下,为了获得精确的检索结果,你得把关键词组用引号(单引号或双引号都可以)括起来。



收藏: QQ书签 del.icio.us 订阅: Google 抓虾

最新评论


  • littleboat
    2007-09-26 12:23:59 匿名 203.194.*.*

    既然大家在中文里已经约定俗成的采用了"反海外腐败法"(本所律师均采用此翻法),那就跟着用呗。即使你翻译的更准确,但如果与大家的用法不一致,大家可能也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况且腐败的含义更广泛,包括贿赂,那用腐败替代贿赂,应该没问题,说不定哪天这个法里面会新增什么不属于贿赂但在腐败概念内的新内容呢。

  • 嗯。我理解你的意思。这个法规的译名现在是有争议的,这两种用哪个的都有。就我个人风格而言,即便无法改变我的客户(律师和律所客户)的习惯,我也会在我的稿件中用我认为正确的译法,至于我的客户如何修改取舍,这便是他们的个人喜好啦。

    另外,我还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就是坚持我的风格,有机会就发扬之,让我的客户习惯、接受乃至欣赏。利用所里的系统,渐渐让系统存档案中越来越多地留下我的影子。坚持不懈,总有一天,我的风格(当然也需不断修正完善)会成为所里一类文件的风格。


  • beginner
    2007-10-11 13:15:22 匿名 211.157.*.*

    呵呵,不必谢。我的留言能得到兄台如此重视实为我的荣幸。在法律翻译的道路上,我也确实是一个beginner,从兄台的博客中收获很多,多谢兄台的分享了!
    现在困惑我的也有这个问题,就是我交出去的翻译,总有律师会说,这个惯例上是翻成什么什么。有些还算准确,对于那些我觉得不准确的,往往不知道怎么处理,但鉴于自己beginner的地位,不敢多加质疑,但改成“惯例”心里也不是很情愿。只有能自己慢慢成长起来,对自己的理解和表述的准确度更有信心时才能坚持自己的看法了。
    目前我对自己职业的目标,就是成为一位专业法律翻译,自由职业者。嘿嘿,还要和兄台多切磋啦~!

发表评论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娱乐、八卦, 文学、艺术, 体育, 旅游、同城, 象牙塔, 情感, 时尚、生活, 星座,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